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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中的「至圣」是什么意思?

在利未记中,「至圣」(קֹדֶשׁ קָדָשִׁים,qodesh qodashim,字面意思是「圣中之圣」)标示着礼仪体系所知的最高等级的神圣身份,并伴随两条固定的规则:唯独祭司的男丁可以吃这祭物,而且只能在圣所的院子之内吃——而被归入这个等级的圣洁具有传染性,会传给任何触碰它的东西。

「至圣」是利未式体系中最高的圣洁等级,利未记明确指出哪些祭具有这个等级。祭司所吃的素祭是「至圣」的(利未记6:17);赎罪祭(6:25、6:29)和赎愆祭(7:1、7:6)也是如此。利未记6:17甚至指名把这三者归为一类:「这是至圣的,与赎罪祭和赎愆祭一样。」相比之下,平安祭从未被称为「至圣」——它属于一张更宽、限制更少的桌子。

这希伯来文是קֹדֶשׁ קָדָשִׁים(qodesh qodashim,源自H6944),一个双重构词,字面意思是「圣中之圣」——正是用来称呼圣所最深处那个房间的同一个短语,即至圣所(希伯来书9:3用希腊文借译ἅγια ἁγίων来称呼那个房间)。

这个分类伴随着两条硬性限制,是明说的,而非暗示的: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要在圣洁之处吃,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 ——利未记6:18,6:26

只有祭司的男丁可以吃——不是他们的妻子,不是女儿,也不是更广的家眷。而且它只能在一个地方吃:圣所的院子,决不可带到百姓中间。

「至圣」身份最奇特的特征,是它会借接触而蔓延。利未记6:18论到这些至圣的祭物说,「凡摸这些的都成为圣」,6:27论到赎罪祭的肉时也说了同样的话。释经者对此有争议:这是否意味着这物件真的变得圣洁,还是仅仅意味着它必须被当作充公归入圣所的东西来对待——本研究采纳前一种读法——但无论哪种读法,律法都把它当作一个具有实际约束力的事实来处理:染血的衣服必须「在圣洁之处」洗涤(6:27),若肉是在瓦锅中煮的,那锅必须被打碎(6:28),而铜锅只须擦洗即可。可能的原因在于多孔性——瓦器吸收了圣洁的残留,永远无法清除;铜器却可以擦洗干净。

正典自身检验了这条规则的界限。借着先知哈该,耶和华问祭司们:圣洁是否会在第二重接触上蔓延——若圣肉隔着衣服碰到饼,饼会成为圣吗?「不能,」他们回答(哈该书2:12)。但污秽却会以这种方式蔓延(2:13)。原来,圣洁与污秽并不按同一个逻辑运作。

《祭司的份》这项完整的研究,把这种具有传染性的圣洁,向前追溯到出埃及记中的会幕器具,又向后追溯到以西结笔下的祭司——他们必须脱下圣衣,才能出去到百姓中间,「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百姓成圣」(以西结书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