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为什么将贪婪称为偶像崇拜?
在以弗所书5:5,保罗写道贪婪的人'就是拜偶像的人'——关系从句'ho estin eidololatres'是一个等式,而非比较:贪婪已取代神成为一个人生命的功能性中心,这正是偶像崇拜的定义。
保罗在以弗所书5:5作出了一个鲜明的等式。他没有说贪婪的人像偶像崇拜者,或者行事如同他在拜偶像。他说:
"因为你们确实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污秽的、贪婪的人,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得不着基业。贪婪的人,就是拜偶像的人。" — 以弗所书5:5
那个关系从句是主格系词宾语——希腊文动词 estin(ἐστιν)宣告的是这个人是什么,而非他像什么。那贪婪的人就是偶像崇拜者。
一旦看清那个词,其逻辑就变得清晰了。Eidōlolatrēs(G1496)是一个透明的复合词:eidōlon(εἴδωλον,G1497,"像、偶像")+latreuō(λατρεύω,G3000,"侍奉、敬拜")。偶像崇拜者是把敬拜级别的奉献给予非神之物的人。而 pleonektēs(πλεονέκτης,G4123)的字面意思是"一个想要拥有更多的人"——那个对物质利益的渴望已经成为他生命驱动中心的人。那渴望取代了神,功能性的中心发生了转移,这正是偶像崇拜的含义。
贪婪与偶像崇拜的这种配对不是保罗的创新——先知们已经确立了它。何西阿的整本书建立在以色列的偶像崇拜是属灵通奸的比喻上(何西阿书1-3章)。以西结书16章和23章将耶路撒冷和撒马利亚描绘成不忠的妻子,向外邦列国和他们的神明卖淫。性罪和偶像崇拜之间的关联在先知传统中根深蒂固,因为它们都是同一种根本背叛的形式:将本该专属于神的奉献给予了别的什么。
在哥林多前书6:9-10中,在启示录21:8中,在启示录22:15中——每次新约列出那些不能承受神国之人,这两个类别都并列出现。它们是两个根本性的破约类别:对神不忠和在身体上不忠。保罗没有在创新,而是站在一个悠久的传统中。要查看新约中每一个排除名单的完整分析,请参阅《谁不能承受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