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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9章的赎罪祭为何在营外焚烧?这与耶稣受难有何关联?

赎罪祭的身体在营外焚烧,是因为血往里去、尸体往外出——这是赎罪祭这一类别从一开始就内置的空间逻辑。出埃及记29:12-14记载,公牛的血被涂在坛的四角上,并倒在坛的脚那里;然后其肉、皮和粪便被带到营外,在那里用火焚烧。承担了罪咎的,必须离开圣洁的境地。希伯来书直接引用了这一点:「那些牲畜的身体,由大祭司带着血进入圣所作赎罪祭的,其身体都烧在营外。所以耶稣也为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就在城门外受苦」(来13:11-12)。连接词「因此」(dio kai)明确无误:正因赎罪祭的尸体被带到营外,耶稣也因此在城门外受苦。七十士译本中「营外」(exo tes parembolees)这一短语,从出埃及记29:14经过希腊文文本,完整地进入了希伯来书的论证之中。

这一空间逻辑从一开始就内置于这一类别之中。

血往里,体往外。 出埃及记29章以三牲按特定顺序开启按立礼。首先是一头公牛,作为赎罪祭(chatat,H2403):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按手在它头上——这是认同的手势,转移了罪——其血用指头涂在坛的四角,倒在坛的脚那里,然后:

ve-et besar ha-par ve-et oro ve-et pirsho tisrof ba-esh mi-chutz la-machaneh chatat hu' ——「公牛的肉并皮与粪,要用火烧在营外(mi-chutz la-machaneh)。这是赎罪祭。」

出29:14

移动本身就是重点。血向内流——到坛上、到角上、到脚那里——在耶和华面前赎罪。身体向外走——越过有序群体的边界,到处置之地。承担了罪咎的,必须离营。

这与燔祭(第一只公羊,出29:15-18)恰恰相反——燔祭完全在坛上焚烧,升腾为馨香之气。燔祭留下并升腾;赎罪祭的身体离去。赎罪祭这一类别由此空间律法所界定:赎罪的血进入圣所;承担了罪的尸体从其中被移除。

这一原则被确立并一再重申。 利未记4:12将出埃及记29章所奠定的原则法典化:凡血被带进圣所的赎罪祭,其身体须烧在「营外灰所之处」——由第4洞利未记卷轴4Q25和综合死海古卷文本所证实。利未记16:27将其应用于年度的高峰:赎罪日的公牛和山羊,「其血被带进圣所赎罪的……要带到营外用火烧」——由古希伯来文利未记卷轴4Q23和综合死海古卷文本、两种不同的基督降世前见证所证实。

希伯来书直接引用这一点并指出其对应的本体。 作者不是以类比方式论证,而是援引已确立的旧约模式,然后指出它所指向的:

「那些牲畜的身体,由大祭司带着血进入圣所作赎罪祭的,其身体都烧在营外exō tēs parembolēs)。所以耶稣也为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就在城门外exō tēs pylēs)受苦。」

来13:11-12

七十士译本的短语 exō tēs parembolēs——与七十士译本出埃及记29:14完全相同的希腊文——被引用后加以转化。旷野中的「营」变成了「门」:在立约之下的圣城对应于旷野中的营地。耶稣在应验赎罪祭空间律法的地点受苦。耶路撒冷的城门就是那个对应于旷野中营界的边界。

连接词 dio kai——「因此」——是全论的枢纽。这不是说:「这让我们想起了赎罪祭。」这是说:「正因赎罪祭的尸体被带到营外,正因这就是那个模式,耶稣也在城门外受苦。」希伯来书明确陈述了这一关联。

然后是呼召。 希伯来书没有让这一空间逻辑停留在过去:

「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来13:13

读者被邀请去分担赎罪祭和基督所在的位置。营外不仅仅是耶稣曾去之处——它是作者呼召群体效法之处。承担罪咎与被处置之地,成为与那位代替他们去往此地者同在的地方。

出埃及记29:1-37的完整研究追溯赎罪祭的模式,从按立礼的奠基事例,经利未记4章和16章,贯穿至希伯来书13章,并附有沿途证实这一律法的每一条基督降世前见证的完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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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29:37说,坛经过七天每日的赎罪和膏抹之后,成为「至圣」(qodesh qodashim,H6944),使「凡摸这坛的都必成圣」(kol ha-noge'a ba-mizbeach yiqdash)。耶稣在马太福音23:19直接引用这一原则——「哪个大?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哈该书2:12-13的裁决提供了必要的限定:当祭司们被问及圣物的肉放在衣襟里、衣襟若触及旁边的食物,那食物算圣洁吗,他们回答「不算」;又被问及因接触尸体而不洁净的人若摸了这些东西,那东西算污秽吗,他们回答「算污秽」。污秽借接触传播;圣洁却不因偶然接近而蔓延。坛借祭祀行为使在其上所献的成圣——而不是使凑巧站在旁边的任何人成圣。

「充满其手」在出埃及记第29章是什么意思,为何这是圣经中「按立」的专用语?

「充满其手」(mille yad,H4390+H3027)是希伯来语中祭司按立的惯用语——在成为隐喻之前,它是字面意义上的动作。出埃及记29:24记载,摩西将按立公羊的脂肪、腰子、右腿和无酵饼,实实在在地放在祭司们的手掌上,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再烧在坛上。凡手中曾持献祭物在神面前摇过的祭司,其手从此便被授权献祭。手所持过的,那手此后便可带来。整个礼仪的名称(milluim,H4394)源自同一词根,礼仪中心的牲畜也由此得名:eil ha-milluim,即「充满之公羊」(按立之公羊)。这一惯用语已成约定俗成之词,连违法的按立也沿用——耶罗波安让「凡愿意的都充满其手」(王上13:33),可见这套词汇已深入人心。约主前250年,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没有用普通的「充满」一词来翻译,而是选用了teleioo,即「完成、成全」——因为按立不是将空手填满,而是使一个人在职分上达到其应有的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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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中「成全」一词(teleioo,G5048)是旧约译者约主前250年为翻译祭司按立的希伯来惯用语而选用的希腊词:「充满其手」(mille yad,H4390+H3027)。七十士译本翻译出埃及记29:9——「你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时,写的是「你要成全亚伦的手」。按立不只是将物件放满空手;而是使一个人在祭司职分上达到其应有的完全与资格。希伯来书继承了这个已然就位的词汇,用它论证利未体系从未产生一位永久合格的祭司:「律法什么也未成全」(来7:19)。但「永远成全了的子」(来7:28)以一次永久的按立回应了一切可重复的、必死的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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