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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坛能使人成圣吗?出埃及记29:37是什么意思?

出埃及记29:37说,坛经过七天每日的赎罪和膏抹之后,成为「至圣」(qodesh qodashim,H6944),使「凡摸这坛的都必成圣」(kol ha-noge'a ba-mizbeach yiqdash)。耶稣在马太福音23:19直接引用这一原则——「哪个大?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哈该书2:12-13的裁决提供了必要的限定:当祭司们被问及圣物的肉放在衣襟里、衣襟若触及旁边的食物,那食物算圣洁吗,他们回答「不算」;又被问及因接触尸体而不洁净的人若摸了这些东西,那东西算污秽吗,他们回答「算污秽」。污秽借接触传播;圣洁却不因偶然接近而蔓延。坛借祭祀行为使在其上所献的成圣——而不是使凑巧站在旁边的任何人成圣。

坛不是被动地成为圣洁的。它是被刻意地、历经七天而成为圣洁的。

七天每日的赎罪与膏抹。 出埃及记29:35-37描述了一个为期七天的过程:每天都要宰杀一头新的公牛作赎罪祭,在坛上行赎罪礼(kipper,H3722),并膏抹坛(mashach,H4886)。「赎罪」一词 kipper 在这三节经文中出现三次——一次为按立饮食(第33节),一次为每日的坛礼(第36节),一次为最终的宣告(第37节)。这种重复是刻意为之的。七天结束时:

ve-hayah ha-mizbeach qodesh qodashim kol ha-noge'a ba-mizbeach yiqdash ——「坛就成为至圣qodesh qodashim);凡摸这坛的都必成圣kol ha-noge'a ba-mizbeach yiqdash)。」

出29:37(由古希伯来文出埃及记卷轴4Q22和综合死海古卷文本证实;撒马利亚五经一致)

Qodesh qodashim 是最高级:「至圣」或「至圣所」。这是至圣所内殿、约柜及其盖、陈设饼和香坛所达到的等级。外院的铜坛经过七天反复赎罪与膏抹,也达到这一等级——不是因为铜坛就是至圣所,而是因为分别为圣的过程使其改变。按立礼对亚伦所做的,同样对坛所做:两者都经由同一个七天过程成为至圣。

七十士译本对结果子句的翻译是:pas ho haptomenos tou thysiastēriou hagiasthēsetai——「凡摸这坛的都必得洁净(成圣)」(七十士译本出29:37,已证实)。这里「成圣」所用的希腊词(hagiazō,G37)正是耶稣后来所用的动词。

耶稣直接引用了这一原则。 在马太福音23:19,耶稣就文士和法利赛人关于起誓的问题论辩时问道:

「愚顽瞎眼的人哪,哪个大?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to thysiastērion to hagiazōn to dōron)呢?」

太23:19

他用的是 hagiazōn——G37 hagiazō 的现在主动分词,「那当下正使之成圣的坛」。这不是指出埃及记中某件已发生之事的过去时引用。耶稣确认了坛当时仍具有并持续发挥的成圣能力。他的论证依赖于出埃及记29:37的原则:坛比礼物更大,因为坛使礼物成圣。坛已被立为至圣;因此,凡通过祭祀行为归献于坛的,都由坛而成圣。

但这一原则需要其限定,哈该书提供了这一限定。 哈该书记载了祭司们就这个问题的裁决(该2:12-13,由综合死海古卷文本和瓦迪穆拉巴特卷轴Mur88所证实——两种不同的基督降世前传统):

若有人用衣襟兜着圣肉,这衣襟触到饼、汤、酒或油,这些食物算圣洁吗?

祭司回答:lo'——「不算」。

若有人因摸了尸体而不洁净,触到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样,那东西算污秽吗?

祭司回答:yitma'——「算污秽。」

这不对称性就是裁决:污秽借接触传播;圣洁却不然。这不是对出埃及记29:37的否定——而是其必要的澄清。坛使通过祭祀行为归献于它的东西成圣,而不是使凑巧在其旁边的一切成圣。一个靠着坛站着的人并未因此成圣。一个在坛上献祭的人——凡将某物借坛所被建立来接受的那个祭祀行为归献于耶和华的人——属于另一个类别。

这使马太福音23:19不会被误读为「靠近就能成圣」的应许。那「使礼物成圣的坛」是经历了七天按立礼的坛;而它的成圣是通过专门献祭的框架来实现的,而非通过偶然的身体接触。

这一模式延伸到但以理书。 七十周预言以一组终末性行动作结,其中包括 ve-limshoch qodesh qodashim——「膏抹至圣者」(mashach + qodesh qodashim,但9:24,出于但以理书的亚兰文部分)。主导出埃及记29:36-37中坛之提升的两个词——膏抹(mashach)和「至圣」等级(qodesh qodashim)——在但以理书的末世论高峰中同时出现。旷野中七天内所发生的,被投射到那最终的膏抹之中。

坛所成为的,它通过那使其成为此的行为所赐予的。 出埃及记29章的按立礼使坛成为至圣;至圣的坛使在其上所献的成圣。七天的赎罪与膏抹,每天重复,造就了那个使献祭成就献祭目的的地方。

出埃及记29:1-37的完整研究追溯按立周三条线索的全部内容——在营外焚烧的赎罪祭、成为至圣的坛,以及按立饮食——贯穿其新约的关联。

相关问题

「充满其手」在出埃及记第29章是什么意思,为何这是圣经中「按立」的专用语?

「充满其手」(mille yad,H4390+H3027)是希伯来语中祭司按立的惯用语——在成为隐喻之前,它是字面意义上的动作。出埃及记29:24记载,摩西将按立公羊的脂肪、腰子、右腿和无酵饼,实实在在地放在祭司们的手掌上,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再烧在坛上。凡手中曾持献祭物在神面前摇过的祭司,其手从此便被授权献祭。手所持过的,那手此后便可带来。整个礼仪的名称(milluim,H4394)源自同一词根,礼仪中心的牲畜也由此得名:eil ha-milluim,即「充满之公羊」(按立之公羊)。这一惯用语已成约定俗成之词,连违法的按立也沿用——耶罗波安让「凡愿意的都充满其手」(王上13:33),可见这套词汇已深入人心。约主前250年,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没有用普通的「充满」一词来翻译,而是选用了teleioo,即「完成、成全」——因为按立不是将空手填满,而是使一个人在职分上达到其应有的完全。

希伯来书为何称耶稣「永远成全了」,这与旧约祭司制度有何关联?

希伯来书中「成全」一词(teleioo,G5048)是旧约译者约主前250年为翻译祭司按立的希伯来惯用语而选用的希腊词:「充满其手」(mille yad,H4390+H3027)。七十士译本翻译出埃及记29:9——「你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时,写的是「你要成全亚伦的手」。按立不只是将物件放满空手;而是使一个人在祭司职分上达到其应有的完全与资格。希伯来书继承了这个已然就位的词汇,用它论证利未体系从未产生一位永久合格的祭司:「律法什么也未成全」(来7:19)。但「永远成全了的子」(来7:28)以一次永久的按立回应了一切可重复的、必死的按立。

出埃及记第29章为何将血涂在祭司的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脚大拇趾上?

出埃及记29:20将血涂在耳垂、拇指和大拇趾上,是对全人的宣称:耳朵用来聆听耶和华的话语,拇指用来在祂的事奉中行动,大拇趾用来走在祂的道路上。希伯来语「耳垂」一词(tenukh,H8571)在整个正典中只出现于两处——祭司按立礼(出29:20;利8:23-24)和洁净大麻风康复者的礼仪(利14:14, 17, 25, 28)——再无他处。大麻风洁净礼中的血涂公式与按立公式逐字相同:同样三个部位,同样的右侧,同样的「放置」动词(natan,H5414),在七十士译本中也译以相同的希腊词汇。律法书刻意以按立礼作为麻风病人复原礼的模板——两者都是借血越过门槛的事件,同在同样三个肢体的末端,由祭司施行,标记一个无法自行获得资格的人。

出埃及记第29章的赎罪祭为何在营外焚烧?这与耶稣受难有何关联?

赎罪祭的身体在营外焚烧,是因为血往里去、尸体往外出——这是赎罪祭这一类别从一开始就内置的空间逻辑。出埃及记29:12-14记载,公牛的血被涂在坛的四角上,并倒在坛的脚那里;然后其肉、皮和粪便被带到营外,在那里用火焚烧。承担了罪咎的,必须离开圣洁的境地。希伯来书直接引用了这一点:「那些牲畜的身体,由大祭司带着血进入圣所作赎罪祭的,其身体都烧在营外。所以耶稣也为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就在城门外受苦」(来13:11-12)。连接词「因此」(dio kai)明确无误:正因赎罪祭的尸体被带到营外,耶稣也因此在城门外受苦。七十士译本中「营外」(exo tes parembolees)这一短语,从出埃及记29:14经过希腊文文本,完整地进入了希伯来书的论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