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为何接受犹大保护便雅悯的提议,却拒绝流本的?
流本提出若便雅悯失去,可以杀他自己的两个儿子;犹大提出的是他自己——以他人为质与以自身为质之间的差别,正是雅各沉默所揭示的。
当粮食吃完、雅各不肯让便雅悯下埃及时,流本第一个出来。他是长子——兄弟们天然的首领——他向雅各提出:"我若不带他回来,你可以杀我的两个儿子"(创42:37)。雅各的回答是断然拒绝:"我的儿子不可与你们同去"(创42:38)。僵局持续。
随后饥荒更甚(创43:1–2),犹大——第四个儿子,非长子——开口说话。他的提议与流本的在一处决定性的结构上截然不同:
"我为他作保,你可以向我手中追讨。我若不带他回来交在你面前,我情愿永远担当这罪咎。"(创43:9)
雅各让步了。"你们若必须如此,就这样行吧"(创43:11)。
**经文从未解释为什么。**它呈现两个提议与两种结果,让对比自己完成工作。但那对比并不微妙。
流本的提议完全没有任何担保词汇。为自身立为法律担保的希伯来动词——arav(H6148)——在创42:37中全然缺席。流本所提供的,是他儿女的性命。若便雅悯失去,雅各可以杀流本的儿子。他的孩子承担代价;流本本人毫发无损。他奉上的抵押,并非完全属于他可以奉上的——他的儿子们没有发言权——而无论结果如何,他自己都安然无恙。
犹大的提议使用了强调性第一人称代词:אָנֹכִי,anokhi——"我亲自"。他以自己的人身,而非任何别人,作为担保。他使用了担保动词(arav,H6148),这是这类交易的技术性希伯来词汇。他还加上了流本提议中完全缺乏的内容:一个担当罪咎的条款。"我情愿永远在你面前担当罪咎(H2398,chatah)。"这个责任是道德性的,不仅仅是法律性的。他将自己的地位——在父亲面前与在上帝面前——都与兄弟的安全归来捆绑在一起。
一人提供了抵押物。另一人提供了自己。
这个对比还沿着一条叙事从创世记35章就一直在建构的线索展开。流本与父亲的妾辟拉同寝(创35:22),丧失了他的领导地位——这个细节在文本中被毫无评注地置入,正如这一幕同样毫无评注地置入。雅各"听见了这事"(创35:22)。他没有忘记(创49:3–4)。当流本提出以儿子的性命作保、雅各拒绝时,读者理当感受到那段历史的分量。道德上失败的长子提供的是一个在结构上有缺陷的担保——属于他人的抵押品。第四个儿子,他自己的记录也不干净(创37:26;创38章),提供的是唯一真正令他代价高昂的事:他自己。
应验见于创44:33。当化装的约瑟用偷放的银杯陷害便雅悯时,犹大没有争辩、没有推脱、没有提出替代的赔偿。他说:"求你让仆人留下来替这童子,作我主的奴仆"(创44:33)。创43:9的誓约,被亲自、足额地偿还了。
在《犹大为便雅悯作保》的完整研究中,并列呈现了两个提议,并展示犹大的自我替代如何为创世记45章的团聚做好铺垫:犹大为便雅悯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