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在金牛犊事件中后悔,是改变了主意吗?
不是——耶和华的后悔是出于对他自己立约性格的忠信,而非被人说服而放弃某个立场;圣经同时持守「上帝不像反复无常的人那样后悔」和「他在立约情境改变时真实地后悔」这两个陈述。
圣经说上帝在金牛犊事件中后悔了。圣经也说上帝不是人,不会后悔。这两句话在同一本书中。两者都没有取消另一方——但必须在各自的语境中阅读,才能看出其中的缘故。
金牛犊事件中的后悔是明白的。 出埃及记 32:14 的希伯来文:vayinnachem YHWH al ha-ra'ah asher dibber la-asot le-ammo——「耶和华后悔了,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动词是 nacham(H5162)的尼弗尔式,与大洪水前耶和华「后悔」造了人(创 6:6),以及约拿传道之后上帝「后悔」不降灾于尼尼微(拿 3:10)所用的语法结构相同。这不是一个模糊的译法——希伯来文是明确的。
表面上的矛盾是真实存在的。 巴兰宣告「上帝不是人,不会说谎,也不是人子,不会后悔(nacham)」(民 23:19)。撒母耳对扫罗说:「以色列的力量(Glory of Israel)必不致说谎,也不致后悔;因为他不是人,不会后悔」(撒上 15:29)——而就在同一章,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撒上 15:11),为上帝使用了同一个词。
正典给出的解答是约性的,而非哲学性的。 耶利米书 18:7-8 直接陈明了原则:「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邦若是回心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耶和华并非反复无常,他在立约情境改变时后悔——当有人站在缺口之中,当一个国家转回,当一段关系的条件改变。这是对他自己已宣明的立约性格的忠信,而非不稳定。
撒母耳记上 15:29 所说的是一件具体的事:一个不可撤销的命令,即扫罗王朝的被废。那里的重点是,扫罗无法通过表面的悔改来取消失去王权这一事实(他正是这样尝试的)。那种不可撤销的审判,正是耶和华不会翻转的。而一个附带立约条件的所宣告之灾——出埃及记 32:10 正是如此——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耶和华后悔了,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
——出埃及记 32:14
值得注意的是希腊文译者在这节经文中听到了什么。七十士译本(LXX,即希腊文旧约)将 vayinnachem 不译作简单的「改变主意」,而译作 kai hilasthē kurios——「主得了挽回/施了怜悯」(来自 hilaskomai)。同一希腊词根产生了约柜上施恩座(hilasterion)的名称,以及约翰用于基督赎罪工作的词——「他是我们罪孽的挽回祭」(hilasmos,约一 2:2)。希腊文译者将摩西的祷告解读为代求,而非强迫——是感动耶和华施怜悯的行为,这与他本来就是的那一位完全吻合。
三章之后,当摩西求看耶和华的道,耶和华宣告他自己的性格:「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出 34:6-7)。这一自我启示正是因为金牛犊所发生之事而来的。约珥、约拿、尼希米和诗篇都引用它(珥 2:13;拿 4:2;尼 9:17;诗 103:8)。那后悔,不是从一位勉强的上帝手中夺来的让步,而是对他本来就是的那一位的启示。
关于出埃及记 32:1-14 的完整研究,追踪了 nacham 在正典中的各处出现,展示了七十士译本的赎罪性译法及其与希伯来书和约翰一书的关联,并追踪了诞生于西奈的慈悲公式贯穿整个旧约的走向。
摩西如何说服上帝不灭绝以色列?
摩西提出了三重恳求——耶和华过去的拯救之举、他在埃及面前的声誉、以及他向列祖所起的誓——没有一重论及以色列的功德;整篇祷告全部建立在耶和华是谁以及他已承诺了什么之上。
金牛犊是另一个神,还是耶和华的形象?
它本意是要代表耶和华——亚伦将立约之名直接贴在牛犊上,并宣告明日要向耶和华守节,这使它比单纯的偶像崇拜更为严重:这是合一崇拜,即将真实的圣名贴附于虚假的偶像之上。
「硬着颈项」在圣经中是什么意思?
它指的是一头公牛顶紧颈项对抗轭,拒绝被转向——希伯来复合词 *qesheh-oref* 描绘的是一头不肯顺服引导的牲畜,圣经从西奈到司提反的讲道,共用此词定罪以色列八次。
「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虚假出埃及的主张——亚伦的宣告将耶和华自己的标志性行为归给了金牛犊,两个世纪之后耶罗波安在安置他的金牛犊时几乎逐字重复了同一公式,这正是列王纪叙述者将其建国之举定性为第二次金牛犊事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