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赎价」是什么意思,它与耶稣有何关联?

在旧约中,赎价(希伯来文kopher)是赎出本已当死之命的支付,最清楚地体现在出埃及记30章的普查税中;希腊文旧约将这个词译作lytron,新约在耶稣说自己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时(马可福音10:45),采用了同一个词。

在圣经中,"赎价"是赎回一条本已当死之生命的支付——它不是泛泛的礼物或供物,而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交易,用某种有价值的东西来救一个人脱离死亡。这一观念最清楚的图景来自以色列的普查律法(出埃及记30章),新约刻意采用了这套确切的词汇,将其应用于耶稣。

希伯来文是כֹּפֶר,kopher(H3724),在旧约中出现十七次,几乎每次都与生命危在旦夕这一观念相连。出埃及记30:12直接命定此事:以色列普查中每一个被数点的男子,都要缴纳半舍客勒作为"他生命的赎价……免得数点他们的时候,他们中间有灾殃"。被数点使一个人暴露于神前的清算之下;赎价正是遮盖这暴露之物。

"各人要为自己的生命,将赎价奉给耶和华。"

——出埃及记30:12

圣经同样清楚地陈明了赎价的限度。民数记35:31断然禁止为已定罪的杀人犯收取כֹּפֶר——有些债务无法用银钱买断。诗篇则将这一观念推至其极限:"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诗篇49:7-8)。没有任何寻常的支付能远及将一个灵魂从死亡中买赎出来。紧接着的下一节,指名了唯一的例外:"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诗篇49:15)。

这正是新约最大胆宣告的铺垫。当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在基督降生前三个世纪翻译出埃及记30:12时,它将כֹּפֶר译作λύτρον,lytron(G3083)——"赎价"。耶稣随后将这同一个词用于自己:"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λύτρον)"(马可福音10:45)。这正是妥拉用于半舍客勒的同一词族,如今被用于一个人为他人舍出自己的生命。

保罗以同一词根加上一个前缀延展这一观念,称之为ἀπολύτρωσις,"救赎"(G0629):"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以弗所书1:7)——将出埃及记只以银子陈明之事,以血指名。彼得则明白地道出这对照:信徒是"被救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得前书1:18-19)——将普查税自身的货币,与基督实际付上的赎价相对置。

耶稣"作多人的赎价"这一句话,也回溯到以赛亚受苦仆人的形象——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又"担当多人的罪"(以赛亚书53:11-12)——所以他这一句话同时汲取了两条旧约脉络:出埃及记的赎价词汇,以及以赛亚书一人为多人舍命的模式。出埃及记38章的完整研究追溯了这赎价一词的确切去向,直到那实际撑起会幕墙壁的银子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