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问题
torah2 分钟

出埃及记6:6中「我必救赎你们」是什么意思?

当上帝在出埃及记6:6说「我必救赎你们」时,他使用的是希伯来词 gaal——至亲救赎者之词——宣告自己是以色列最近的亲属,在律法上被约束并甘心情愿代他们行动。

当摩西控诉上帝未能拯救以色列——「你根本没有拯救你的百姓」(出埃及记5:23)——上帝以七个第一人称应许回应。这七个应许中的第三个是最令人惊叹的:וְגָאַלְתִּי אֶתְכֶם(ve-gaʾalti ʾetkhem),「我必救赎你们」(出埃及记6:6)。

「救赎」背后的词是גָּאַל(gaʾal,H1350),这不是一个泛泛的救援词。希伯来律法对它有精确界定:救赎者(goʾel)是最近的男性亲属,依法有权利和义务为无力自顾的亲属行动。当一个人陷入贫困而失去土地,他最近的亲属有义务将其赎回(利未记25:25)。当一个人被卖为奴,他的亲属可以赎出他(利未记25:47-54)。救赎者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他必须是亲属,必须有能力支付,并且必须甘心情愿。

「我必用伸出来的膀臂,并以大行审判,救赎你们。」(出埃及记6:6)

在出埃及记6:4-8中,上帝声称三者兼备。他藉着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盟约与以色列相连——关系早已建立。他有能力——他即将带来的各样灾难证明了这一点。他明确地、宣告式地甘心情愿。藉着选择גָּאַל这个词,上帝不仅仅是说「我必救你们」,而是在说:「我是你们最近的亲属。我有这权利。我有这义务。我正在行动。」

使这节经文成为整本圣经救赎故事转折点的,是它在正典中的位置。在出埃及记6:6之前,上帝从未以第一人称对自己使用过这个词。先祖雅各曾赞美「救我脱离诸般患难的那使者」(创世记48:16)——第三人称,指一个中保式人物。但在这里,上帝第一次亲自踏入救赎者(goʾel)的角色并直接宣告。此后上帝所作的每一个救赎主张,只有以本节为源头,才得以理解。

你可以向前追踪这条线索。《红海之歌》回顾:「你所救赎的百姓」(出埃及记15:13——H1350,同一词根)。以赛亚将其作为神圣称号:「你的救赎者,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1:14),在全书中使用约二十次。约伯在最黑暗的时刻告白:「我知我的救赎者活着」(约伯记19:25)。旧约的希腊文将גָּאַל译作λυτρόω(G3084,lutroō)——这正是新约中沿用的那个词:路加写道「他为自己的百姓施行救赎」(路加福音1:68),彼得写道「你们……得了救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得前书1:18-19)。

在出埃及记6:6宣告自己是至亲的那位,正是彼得所描述的那位付上代价的救赎者。宣告在先,支付随后。「我必救赎你们」——这句话对那些被压垮而无法听见的奴隶所说——是奠定一切的那句话。